天津市2016年大学生电子竞技比赛通知
2016-06-08 15:15:11   来源: 点击:


 市教委关于举办 2016 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TI 杯)的通知
 
 
 
各普通本科高校、独立学院、驻津院校:
 
为加强电子信息类专业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,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、制作的综合能力,吸引、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,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,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、协作精神,按照《市教委关于举办 2016 年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》(津教委办〔2016〕25 号)精神,我委决定举办 2016 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TI 杯)。现将竞赛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一、组织机构
 
主办单位:天津市教育委员会。
 
承办单位:天津大学、天津大学仁爱学院。
 
竞赛成立组委会,成员由天津市教委、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。组委会下设秘书处,办公地点设在天津大学和天津大学仁爱学院。(见附件 1)
 
二、竞赛时间

2016 年 7 月 25 日(周一)8:00—7 月 28 日(周四)20:00。
 
三、竞赛报名
 
(一)各普通高校、独立学院、驻津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
 
(二)报名以参赛学校为单位,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组织。各参赛队须由 3 名学生组成。每队可设 1 名指导教师。
 
(三)各学校报名参赛队数限制:以各校 2015 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队数为基数,最多不超过该基数的 110%。
 
(四)各参赛高校将参赛队数及《2016 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TI 杯)报名表》(见附件 2),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(表格电子版可从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站下载)。
 
报名时间:2016 年 5 月 16、17 日(周一、周二)报名地点: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联 系 人:郭春乐联系电话:13612078304
 
 
Email:tjtids@163.com
 
四、奖项设置
 
2016 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(TI 杯)设一、二、三
 
等奖和成功参赛奖。其中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获奖数量分别为参赛总队数 8%、12%和 20%。其它按时完成竞赛内容、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,均可获得成功参赛奖。
 
本次竞赛对同一学校同等级获奖数目设置限制:同一题目一等

奖不多于 3 名,二等奖不多于 4 名,三等奖数量不限。竞赛完成后,组委会以学校为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奖。所有获奖证书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安排统一发放。
 
五、成绩公示、申诉与仲裁
 
为保证评奖工作的公正性,对赛区的初步评奖结果实行公示、异议制度。公示、异议期自公示评审初步结果之日起,为期 7 天,过期不再受理。异议期间,组委会受理参赛队有关违反竞赛章程、竞赛规则和纪律的行为等异议申诉。异议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。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信地址,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;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、通信地址、电话,并加盖公章。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。
 
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市教委公布竞赛结果。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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